Grace 1基要真理|Chapter 1因信稱義|Lesson 4公義的禮物

2020-04-15

課程問題: 

1. 從前的我為何是罪人?現在的我為何是義人? 

2. 誰是我生命中的王? 

3. 什麼是人的義? 

4. 神的義與人的義差別為何? 

5. 既然是所「賜」之義,還需要努力? 

(請使用聖經經文回答) 

Q1: 從前的我為何是罪人?現在的我為何是義人?

📕若因一人的過犯,死就因這一人做了王,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,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?如此說來,因一次的過犯,眾人都被定罪;照樣,因一次的義行,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。(羅馬書5:17-18)

📕神使那無罪的,替我們成為罪;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。(哥林多後書5:21)

A: 罪是因從一人(亞當)的過犯而來,使全人類都有罪性,成為罪人。公義是因信神兒子耶穌基督而來,領受洪恩和公義的禮物,成為義人,在生命中作王。


Q2: 誰是我生命中的王?

📕若因一人的過犯,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,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,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?(羅馬書5:17)

📕因為不知道神的義,想要立自己的義,就不服神的義了。(羅馬書10:3)

A: 人想要靠行為稱義,反倒不顺服神。相信耶穌的人,就領受洪恩,又得著公義的禮物,便能與基督一同在生命中作王!


Q3: 什麼是人的義?

📕 若因一人的過犯,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,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,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?如此說來,因一次的過犯,眾人都被定罪;照樣,因一次的義行,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。(羅馬書5:17-18)

📕因為不知道神的義,想要立自己的義,就不服神的義了。(羅馬書10:3)A: 當人不知道神的義,想要立自己的義,就不服神的義了。人的義無法使自己得救。唯有藉著耶穌基督的義行,使我們被稱義得生命。


Q4: 神的義與人的義差別為何?

📕若因一人的過犯,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,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,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? 如此說來,因一次的過犯,眾人都被定罪;照樣,因一次的義行,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。(羅馬書5:17-18)

📕我可以證明,他們向神有熱心,但不是按着真知識;因為不知道神的義,想要立自己的義,就不服神的義了。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,使凡信他的都得着義。(羅馬書10:2-4)

A: 因為亞當一人犯罪,使我們成為罪人,然而因耶穌一人的義行,我們成為受洪恩又蒙祂所賜之義的人。義是神賜給我們信耶穌的人極大的洪恩。人的義是靠自己的行為 ,神的義是相信耶穌就有了。

Q5: 既然是所「賜」之義,還需要努力?

📕如果因著那一人的過犯,死就因那一人而掌權,那些蒙豐富的恩典並且得公義為賞賜的,就更要因這一位耶穌基督在生命中掌權了。這樣看來,因一次的過犯,所有人都被定罪;照樣,因一次的義行,所有人都被稱義得生命了。(羅馬書5:17-18,新譯本)

A: 義是賞賜,就是禮物,努力不來,交換不來,不需回饋。神主動給予,我單單領受,白白接受。我所有的「善行」,都不能代替我的過犯,唯有耶穌,一次的「義行」,賜予我神的公義,並在我生命中作王掌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