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race 8查經課|Chapter 3加拉太書|Lesson 3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

2022-11-23

課程問題:

1. 信基督後我們是義人還是罪人?

2. 你相信你是有聖靈的嗎?聖靈是怎麼來的?

3. 得著聖靈是做什麼呢?神為何要賜下聖靈呢?

4. 應許如何成就?應許與律法的關係又是如何?

5. 奴隸與兒子的差別為何?

(請使用聖經經文回答)

Q. 1 信基督後我們是義人還是罪人?

📕我們已經說了,現在又說,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,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,他就應當被咒詛。(加拉太書1:9)

📕我們這生來的猶太人,不是外邦的罪人;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,乃是因信耶穌基督,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,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,不因行律法稱義;因為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。(加拉太書2:15-16)

📕我們若求在基督裡稱義,卻仍舊是罪人,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嗎?斷乎不是!(加拉太書2:17)

📕但假如我們要藉着相信基督跟上帝恢復正確的關係,卻因我們摒棄了律法而被視為有罪,那是否意味着基督引領我們犯罪呢?當然不是!(新普及譯本,加拉太書 2:17)

📕如果我們信了耶穌,卻仍覺得自己是個罪人,還希望行割禮和守猶太律例使自己被稱為義,這樣,豈不是說耶穌使我們陷入罪惡嗎?簡直是荒謬絕倫。(當代中譯本,加拉太書 2:17)

📕我不廢掉神的恩;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,基督就是徒然死了。(加拉太書2:21)

A: 保羅強調因信稱義的福音才是正典福音,而也因著信基督我們就必定是義人了。如果我們信了基督還是罪人,還要靠行律法來稱義,如此一來基督是陷我們於不義嗎?當然不是,因著耶穌成全律法,我們真心相信並且接受耶穌那一刻,我們就是義人了,是蒙基督之恩的義人。


Q. 2 你相信你是有聖靈的嗎?聖靈是怎麼來的?

📕無知的加拉太人哪,耶穌基督釘十字架,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,誰又迷惑了你們呢?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:你們受了聖靈,是因行律法呢?是因聽信福音呢?(加拉太書3:1-2)

📕你們既靠聖靈入門,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?你們是這樣的無知嗎?你們受苦如此之多,都是徒然的嗎?難道果真是徒然的嗎?(加拉太書3:3-4)

📕那賜給你們聖靈,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,是因你們行律法呢?是因你們聽信福音呢?正如「亞伯拉罕信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」。所以,你們要知道:那以信為本的人,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。(加拉太書3:5-7)

📕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。凡以行律法為本的,都是被咒詛的;因為經上記著:「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,就被咒詛。」(加拉太書3:9-10)

📕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,這是明顯的;因為經上說:「義人必因信得生。」律法原不本乎信,只說:「行這些事的,就必因此活著。」(加拉太書3:11-12)

📕基督既為我們受(原文是成)了咒詛,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;因為經上記著:「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。」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,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,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。(加拉太書3:13-14)

A: 保羅明確表述相信耶穌的同時,我們就擁有了聖靈。所以聖靈是聽信福音就有了,不是還要靠任何行為來得著,而且這聖靈是上帝應許賜的。


Q. 3 得著聖靈是做什麼呢?神為何要賜下聖靈呢?

📕他又用印印了我們,並賜聖靈在我們心裡作憑據(原文是質)。(哥林多後書1:22)

📕我們在這帳棚裡歎息勞苦,並非願意脫下這個,乃是願意穿上那個,好叫這必死的被生命吞滅了。為此,培植我們的就是神,他又賜給我們聖靈作憑據(原文是質)。(哥林多後書5:4-5)

A: 聖靈是成為神孩子的憑據,我們雖信基督稱義但肉體仍偶有受苦或軟弱,當我們確定擁有聖靈時,心中就因著感受神的同在而能夠充滿盼望。


Q. 4 應許如何成就?應許與律法的關係又是如何?

📕我是這麼說,神預先所立的約,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,叫應許歸於虛空。因為承受產業,若本乎律法,就不本乎應許;但神是憑著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。(加拉太書3:17-18)

📕這樣說來,律法是為甚麼有的呢?原是為過犯添上的,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,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。但中保本不是為一面作的;神卻是一位。(加拉太書3:19-20)

📕那麼,為甚麼還要賜下律法呢?在賜下應許的同時又賜下律法,是為了讓人知道自己的罪。不過,等到所應許的那一位後裔來到,律法的功能就結束了。上帝通過天使把律法賜給摩西,他是上帝與子民的中間人。(新普及譯本,加拉太書 3:19)

📕由於超過一方訂立契約時才需要中間人的協助,上帝是一位,所以他賜下應許給亞伯拉罕時用不着中間人。(新普及譯本,加拉太書 3:20)

📕那麼,上帝的律法和上帝的應許是不是互相抵觸呢?絕對不是!如果律法能給我們新生命,我們就能夠靠着遵守律法跟上帝恢復正確的關係了。(新普及譯本,加拉太書 3:21)

📕可是聖經指出,我們所有人都被罪囚禁,只有靠着相信耶穌基督,才能得到上帝所應許的自由。(新普及譯本,加拉太書 3:22)

📕在信靠基督這條路沒有向我們開通之前,我們處在律法的監管之下,可以說是受它監護,直到信心之路顯明為止。(新普及譯本,加拉太書 3:23)

📕讓我換一個說法。基督到來之前,律法是我們的監護人,它保護我們,直到我們能夠藉着信心跟上帝恢復正確的關係。現在,信心之路已經來了,我們就不再需要律法作監護人了。(新普及譯本,加拉太書 3:24-25)

📕現在,信心之路已經來了,我們就不再需要律法作監護人了。藉着相信基督耶穌,你們都成為上帝的兒女。所有在洗禮中跟基督聯合的人,都穿上了基督,就像穿上新衣服一樣。(新普及譯本,加拉太書 3:26-27)

A: 在舊約神是先主動賜給亞拉罕應許,再頒布律法給摩西,所以應許不因律法而成為無用。到了新約,我們只要相信耶穌,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,所以我們就是有神的應許。因此,應許是因信稱義就有了。如此,律法就廢去嗎?當然不是,律法是耶穌第一次來之前,神設立的規條法則,但是律法卻使人知罪,人只能被罪轄制,而且對神只有恐懼戰兢。然而,耶穌來了之後為了愛我們上十字架捨命,滿足了所有的律法要求,使我們可以只要信基督,就能與天父和好了。應許是因為神的愛,焦點是神、是耶穌;律法使人害怕而且沒人守得住,焦點在自己的行為。應許早在律法之前神就白白的賜下了,之後頒布律法人卻無法靠自己全部遵守,神只好賜下愛子耶穌來完成。由此看來,無論應許或是律法其實最深的意義都是因著神的愛,然而,我們的行為再好就是不可能做到,只有耶穌才能滿足所有的律法要求,所以應許若屬乎律法就會落空了,應許是屬乎相信基督的。


Q. 5 奴隸與兒子的差別為何?

📕你們既然屬於基督,就是亞伯拉罕真正的後裔。你們是承受產業的人,上帝給亞伯拉罕的應許都是屬於你們的(新普及譯本,加拉太書 3:29)

📕試想一下:假如一位父親死了,給年幼的孩子們留下產業;雖然這些孩子確實擁有父親的一切,但在長大成人之前,他們的景況並不比奴隸強多少。他們仍須服從他們的監護人,直到成長至父親所定的年歲。在基督到來之前,我們的情形也一樣。我們好像孩子,被這個世界初淺的宗教規範所奴役。(新普及譯本,加拉太書 4:1-3)

📕及至時候滿足,神就差遣他的兒子,為女子所生,且生在律法以下,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,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。你們既為兒子,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(原文是我們)的心,呼叫:「阿爸!父!」(加拉太書 4:4-6)

📕可見,從此以後,你不是奴僕,乃是兒子了;既是兒子,就靠著神為後嗣。(加拉太書 4:7)

A: 在耶穌來之前,必須守住律法才能與神有關係,律法像監護人,信神的人像律法下的奴隸。直到耶穌道成肉身,使人因信耶穌基督就有聖靈,於是將律法之下的奴隸贖出來,然後得著神孩子的名分與憑據,神就如同父親一樣的親近,兒子自然就能承受父親的產業了。奴隸是被律法監管的奴役,兒子則是承受神所應許的產業。